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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文管理办法(试行)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5-05-23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资产经营公司”)各类公文的规范化管理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办公室是资产经营公司公文归口管理部门,主管资产经营公司公文的处理并指导各全资、控股企业的公文处理工作。

第二章  公文版头及适用范围

第三条 《兰州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文件》版头,采用A4幅面打印纸,格式采用方正小标宋、初号红色字体。适用于公司计划总结、机构设置、职工聘任、规章制度等内部重大事项的公布,以及面向公司以外制发的请示、报告、决定等正式文件。

第四条 《兰州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》版头,采用A4幅面打印纸,格式采用方正小标宋、初号红色字体。用于公司面向公司内外制发通告、通知、通报、函件、证明等公文。

第五条 《兰州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》用于记载和传达公司董监事会会议、办公会议或相关专题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。

第六条 公司制发公文的版头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印制。

第三章 公文字号及版面

第七条 公文字号由公司代字、年份和顺序号组成,用3号仿宋_GB2312体标注于版头下方,红线上方,居中排列。年份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;年份标全称,用六角括号“〔 〕”括入;序号不编虚位(即序号从1开始),不加第字。

第八条 以资产经营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字号为“兰财大资发〔20XX〕XX号”。

第九条 公司制发的各类函件不设置编号,函件主办部门负责做好制发登记。

第十条 公文字体及版面

(一)标题:2号方正小标宋体、不加粗,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第二行位置、居中排布;标题较长时,可分行(单倍行距),分行要词意完整、排列对称、间距恰当,一般使用梯形或菱形。

(二)正文:3号仿宋GB2312体,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,每个自然段左空两字,回行顶格;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“一、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标注;一般第一层用黑体、第二层用楷体GB2312、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GB2312。

(三)附件: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编排“附件”二字,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。如有多个附件,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(如“附件:1. XXXXX”),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。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,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。

附件文本应当另页编排,“附件”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面左上角第一行,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面第三行。附件格式要求与正文相同,并与公文的正文一同装订。

公文正文及附件行距为固定值28磅。

第四章 公文的制发、办理、保存

第十一条 公文制发

(一)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,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或函件,由主办部门拟稿,填写公文签发单,经部门负责人、公司领导审签后,将文稿及其附件送至办公室,由办公室审核后编号制发。

(二)公文须符合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、上级单位规章制度;公文应实事求是、内容简洁,主题突出,观点鲜明,结构严谨,表述准确,文字精炼。

第十二条 公文办理

(一)上级部门和公司以外单位公文,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接收、处理;

(二)外来正式公文由办公室填写《公文处理单》,提出处理意见,按文件内容和性质分送相关领导审阅,并督促承办部门落实。

第十三条 公文保存

(一)公司印发的公文,由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规范统一保管;

(二)办结的外来公文,由办公室督促承办部门定稿相应回复件后,将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四条 资产经营公司各全资、控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,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公文管理制度。

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,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由办公室负责解释。